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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第40条(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),规定:“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公路的需要,在货物运输主通道、重要桥梁入口处等普通公路以及开放式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,设置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,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。”利用这种“非现场执法系统”形式获取的证据来执法,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。
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采用国际先进的石英晶体压电技术,在不干扰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的前提条件下,24小时全天候自动检测0.5-100km/h车速的货运车辆重量以及外廓尺寸,自动识别超限超载违法车辆并形成完整违法证据链,提升治超规范执法、精确查处、精准服务的能力,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现代化发展之路。
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通过文字、影像等方式对治超管理和治超执法等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,可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,既加强了记录资料在监督考核、信用治超等工作中的应用,又有效规范了治超管理和执法行为。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是开启“智慧治超”新时代的重要标志,为推动治超工作的大闭环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。